• l 欧盟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是《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该法规于2006年12月30日公布,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REACH主管机构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正式运作。该法规的实施,严重影响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对欧盟产品出口,尤其是化工、机电、纺织、印染、橡胶、塑胶、玩具、家具等行业的产品。
    l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l REACH法规的责任和义务 
    1.
    物质/配制品 
    除REACH另有规定外,无论自身还是在一种或多种配制品中数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年的欧盟境内的物质,任何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提交注册。 
    2.物品 
    若产品中含有有意释放物质,且该物质年出口量大于1吨,需要进行注册。 
    若产品中不含有意释放物质,则需要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 
    a 若产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即SVHC),并且含量小于0.1%,无需通报和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但是如果进口商或
    消费者要求,则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 
             b 若产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吨,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信息传递通常包括SDS安全数表等; 
             c 若产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 
             d 
    应消费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该收到请求的45天内,提供给消费者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物质限制,即REACH法规附件XVII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工作内容。
    l 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一大重点,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截止2017年7月7日,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已正式发布17批SVHC清单,自此,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清单共有174项SVHC

在线营销
live 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