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它们的盐类以其优良的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高表面活性及疏水疏油性能,被大量地应用在化工、纺织品、皮革和炊具制造等诸多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产中。近年来随着环境科学界对其研究的日益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类化学物具有难降解性、生物蓄积性和沿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作用,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已遍及全球生态系统。
l 2006年12月27日,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2006/122/EC),该指令于2008年6月27日开始生效,2009年5月31日废止。2009年5月举行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将PFOS列入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禁止使用。随后,在2010年8月24日,欧盟发布757/2010/EU,将PFOS纳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850/2004/EC附件I中管控。
PFOA 是全氟辛酸铵(Perfluorooctanoic Acid)的简称。PFOA代表全氟辛酸及其含铵的主盐,或称为“C8”,为一种人工合成的化学品,通常是用于生产高效能氟聚合物时所不可或缺的加工助剂。欧盟成员国委员会将其归类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 化学物质以及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化学物质。并在2013年6月20日将该物质加入REACH高度关注物(SVHC)清单。2014年10月17日,德国和挪威向欧盟管理局建议将PFOA纳入REACH附件17清单,限制其生产、投放市场及使用。2017年6月14日,欧洲官方公报发布委员会法规(EU)2017/1000,新增欧盟REACH法规附录17第68项有关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要求。2020年7月4日起,当物品中PFOA及其盐类的含量等于或大于25ppb,或者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含量等于或大于1000ppb,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