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厅制订的《食品法典》中有专门一章规定了各类食品容器、器具、包装材料的规范和标准,该规范和标准经过多次修订,其关于食品容器、器具、包装材料的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
(1)通用标准和规范:包括通用制造标准、通用要求、各用途规范、符合性判定、试样采集与处理和储存与分销等7个方面;
(2)各类材质标准与规范:法规规定了塑料(合成树脂)、玻璃纸制品、橡胶制品、纸和加工纸制品、金属制品、木材料、玻璃、陶瓷、搪瓷和淀粉基制品的材质定义、卫生安全指标和限量要求以及个别项目的检测方法。涉及的塑料有常规塑料材料PVC、PE、PP、PS、PVDC、PET、PMMA、PC、PVOH等,也有一些新材料如聚砜醚、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等,共计38种。
(3)测试方法:对通用标准和规范及各材质标准与规范中要求的一些指标或项目的检测方法。
对于食品药品管理厅未公布规范的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可要求生产企业提供制造方法标准和原材料规格,经指定卫生检验机关审查后,暂定为该产品的标准和规范。对于需要修订或更新的内容,政府通过颁布公告的形式对法典进行增补或删改。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韩国KFDA连续几次修订了《食品容器、器具、包装材料的规范和标准》,借鉴欧盟法规,在原有检测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如三聚氰胺、初级芳香胺、丙烯腈单体迁移量等毒害物质的迁移限量要求。